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绿色建筑政策将于2023年11月22日起执行
缴存人购买安庆市范围内星级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但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限额。
符合支持多子女家庭首次购房或人才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缴存人购买安庆市范围内星级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后,再增加10万元,但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限额。
该政策自2023年11月22日起执行。
信息来源: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